“造像量度经”所说佛像尺度
隆莲法师 汇释
“佛说造像量度经”汉文本,序分二百十一字,叙述佛为舍利弗说此经的缘起,流通分三十字,皆长行,正文仅五言四句颂三十九颂;文很简略。本经译者工布查布参考了藏文论藏的“佛说造像量度疏”、“绘画量度”、“造像量度”和“戒生大教王经”、“时轮大教王经”等,写成“造像量度经解”和“造像量度经续补”,对经文作了必要解释和补充。如没有工布查布的解释,经文有些隐晦的地方,是相当费解的。本文所说的量度,是据经文和工布查布解录出。“造像量度经”所用的尺度,是相对的尺度,以所造佛像的中指阔度为基本单位,称为“一指”,指以下的单位,采取八进的计算法:1指=8麦(一指=4足,一足=2麦)1麦=8芥1芥=8虮1虮=8发梢1发梢=8微尘指以上的单位是:1搩=12指1肘=2搩1寻=4肘“麦”又称“小分”,“指”又称“中分”,“搩”又称“大分”,这三种单位,是经中常用的。本文为了便于明了和记忆,把经中所说尺度,都换算成了以指为单位。“造像量度经”全名称为“佛像如尼拘落陀树纵广相称十搩度量”。一搩即十二指,也就是面部的长度(从发际到下颏下边的距离)。也称为“一面”或“一头”。佛身高十搩,文殊、普贤等菩萨像也高十搩;初地菩萨以下罗汉、独觉、佛母等相九搩;忿怒相八搩;护法相最矮的有少至六搩的。
尼拘落陀树即菩提树,“经解”译为无节树,它的枝干横伸所覆的阔度与树身的高度常相等。佛平伸两手左右中指尖的距离,与顶髻到足底的高度也相等,故说“如尼拘落陀树”。据“造像量度经续补”说,一般人的身体或纵七搩广八搩,或纵八搩广七搩,纵广不定相等。纵广相等是三十二相之一相。
“造像量度经”说佛像纵广各十搩,是就画像平面而言,如是胎偶立体像,加上凹凸的部位,纵广都是125指。其构成全身120指高度各部分如下:肉髻高
4指肉髻根至发际
4指发际至颏下边
12指颈
4指颈下边至心窝
12指心窝至肚脐
12指肚脐至密藏
12指髀枢(胯骨)
4指股
24指膝骨
4指胫
24指踵
4指胎偶在发际、下颏、心窝、肚脐、密藏处、足踵各加1/2指,股和胫各加1指,共加5指,合成125指。
阔度是由心窝上6指处(胎偶由心窝上 61/4 指处)向左右横量至平伸向两手的中指尖,各为60指。其构成部分为:
从身正中至腋
12指腋至肘内
20指肘内至腕
16指腕至中指尖
12指左右共120指。
胎偶两腋各加 1/2 指,
两肘各加 5/6 指,
两腕各加 2/3 指,
两手头各加 1/2 指。
共计左右各加 21/2 指,
两边共加5指,合为125指。
面部的总长度为12指(胎偶在颏下边加 1/2 指),构成部分为:
发际至眉间
4指眉间至准头
4指准头至颏下边 4指(或41/2 指)
面部总阔度,胎偶为18指,左右边各9指,构成部分为:
山根至大眼角
1指大眼角至小眼角
4指小眼角至耳门洞
4指画像面部两侧不现,故阔只12指,与长度相等成满月面。
面部各部分的尺度如下:
下颏“饱满光滑,旁旷而边圆”(②引号内是经解原文,下同。)
长(从下唇根至颏下边)2指
阔(从颏左边至右边)4指(“笑容随宜增加”)
深(从下颏边至喉)4指
口分人中槽、上唇、下唇、嘴角诸部分:
人中槽 长(从鼻柱根至上唇边)11/2 指
阔1/3 指凹入上唇边1/8 指
两边凸起1/4 指
上唇(“如频婆果色丹而润”)
长(从鼻柱根至闭口处直量) 11/2 指
阔2 指
厚3/4 指
下唇“上面有凹承上唇之凸尖,下面亦有微凹平且阔,合之形如弓弝。其边两弯垂外际,比上唇之阔分各多一麦”。
长(从闲口处至下齿根) 11/2 指
阔 11/2 指
厚 1 指
二唇合坚量 1 指
嘴角“梢向上翘起如花瓣之尖”。
左右各阔 1 指
厚 1/16 指
鼻分山根、准头、鼻孔、鼻翅、鼻柱诸部分:
山根在白毫下2指双目中间,“浸长高而直美鼻梁作略显不显之些微弓弯”。
阔 1 指
高(与面部垂直) 1 指
准头“圆满” 高(连鼻柱) 11/2 指
鼻孔“规园而睨视之不见窍孔”。
高 1 指
阔 1/2 指
深 1 指
鼻翅“弯回规园匀美,凹凸真刻”。
厚 3/8 指
鼻柱阔 1/2 指
鼻柱和两边鼻孔的阔,加上鼻翅的厚共21/4 指,为鼻的最大阔度。
白毫在发际下3指,“清净柔软,右旋弯转而末向上”,底盘“圆满”,径1指
(“造像量度经”中的园周皆照直径3倍算,故白毫周围应为3指)。
眉“形似初二三月牙”。
前梢在白毫下 7/16 指
指向旁横开 3/8 指处
后梢对耳尖低 1/4 指
长(前梢至后梢) 4 指
阔(中部最宽处) 1/4 指
“两梢渐细如初月”。
目“入定相形似长弓”。
长(左右横量,不连眼角) 3 指
阔(上眼皮至下眼皮) 1/4 指
(“弓弝前部宽 3/16 指,后部宽 1/4 指”)
其构成部分为:
眼胞(眼皮包含眼球的凸起部分)“形如莲花瓣”
高(与面部垂直) 1/4 指
阔(上下直量) 3 指
黑珠(在眼正中)
“绀青色”,分明润美光滑”。
直径 1 指
眸子(在黑珠中央)“色甚黑而发金光如电”。
直径 1/5 指
白珠(在黑珠两旁)“珍珠色”。
横阔 1 指(只现 7/8 指)
大眼角在白毫下2指横开1指处
胎偶横开11/2 指,因为加上山根高度的原故)
横长 1/2 指小眼角
从大眼角向旁横开4指,尖对耳孔中间
横长 1/2 指眼睫“绀青色”
长 1/8 指
耳,最高处名耳尖,与眉中部高处平。
前面阔 2 指
背面阔 11/2 指它的构成部分为:耳叶
长(从耳尖至耳根底) 41/2 指耳垂
长 5 指
阔 11/2 指
耳朵,(遮耳洞门旁立,正对小眼角),“上凸园而凸匾,形如将开未开之花朵”。
高(与面部垂直) 1/2 指
长(与面部平行) 1 指
耳洞门阔 1 指
窍孔阔 1/2 指
耳槽阔 11/4 指
耳槽边厚 1/4 指
耳槽边斜对耳朵起一凸高 1/4 指
耳岔(耳槽边上部分岔处)上距耳尖 11/2 指
阔 11/4 指
厚 1/4 指
耳轮纲厚 1/4 指(如附图)
头“顶正圆如宝盖顶”。
纵横直径12 指
周围(对面部正中处) 36 指
两耳洞门相距(绕面部)18 指
两耳背根相距(绕脑后)14 指
两耳根盘各 1 指
山根高2 指(共为36指)
头对发际处周围 45 指
发厚 2 指肉髻
高 4 指
阔(直径) 4 指
宝髻“桃形金色”
高 2 指
阔 2 指以上为头部的尺度。
其次:颈“规圆如瓶”
高 4 指
阔 8 指
项下三级纹“圆弯而两梢渐细向上”。
上纹在颏根下 3/8 指
中纹在上纹下 11/4 指
下纹在中纹下 2 指
手全长,48指(垂手则肩旁加4指)“不露骨节,柔和如意,屈伸悠然,犹如像鼻之弯转”。具构成各部为:
肩项至颈根外边12 1/2 指
至颈正中 16 指
直至腋 6 指
肩旁斜至腋 9 指
肩顶凸处阔 4 指
臑长(自肩至肘) 20 指
径 62/3 指
肘 5/6 指
臂长(自肘至腕) 16 指径
51/3 指腕
2/3 指
手头全长(手掌连中指) 12 指
手掌“平坦充满,色如丹砂”。
长 (掌基至中指根) 7 指
阔 (极宽处) 7 指
(对生指处) 5 指
(掌基处) 6 指
手背 长(中指根下) 41/2 指
中指长 (掌面) 5 指
(掌背上节) 2 指
(中节) 21/2 指
(下节) 3 指
食指长至中指上节的半节处。
无名指长比中指短 1/2 指。(以上三指生根处大概相齐,中指末节稍高)小指长比无名指上节缝高 1/4 指,生根处比中指根低 1/2 指。(以上三指掌背三节长度的分配照中指比例推算)。从掌面看去,各指三节的长,大约是三等分。
各指的粗细:
指根周围是本身长度的 2/3 。指尖周围是本身长度的1/3。 拇指生根处比食指根低3指,距手腕5指。长4指,周围4指
诸指“指肚饱满光滑,字纹从中起,自左向右旋”
指甲“形如 瓦,色如红铜而明亮”。盖着各指上节的上半节。指甲边“色亮白如琉璃无垢”。离指尖肉 1/8 指。指甲根边沿皮,阔 1/16 指。
体腔的长:
自喉至心窝121/2 指(胎偶下同)
自心窝至肚脐 121/2 指
体腔的阔、厚,和周围,各部分不同:
两胁间:胸背各阔25 指
两肋各厚 8 指
周围 66 指
乳尖处:
胸背各阔 22 指
两肋各厚 12 指
周围 68 指
乳尖下二指处:
胸背各阔 20 指
两肋各厚 10 指
周围 60 指
脐上一指处:
阔 15 指
周围 45 指
当脐处:
阔 16 指
周围 48 指
乳尖的部位,至腋6 指
至肩 12 指
至脐16 指
两乳尖相距12 指
乳尖
高(与胸垂直) 1/4 指
阔 1/2 指
园光(乳尖周围酱色处)
阔(从乳尖边至园光边)1/4 指
肚脐“孔园,自左右旋,向内折,不显露”。
阔 1 指
深 1 指以上是上半身尺度。
以下是下半身尺度:
髀枢 当脐横线下 4 指处
两外边相距 24 指
当密藏处 两外边相距 25 指
周围 54 指(菩萨像两外边相距只19指)
股 长(自胯间至膝) 25 指 阔
根部 12 指
中部 10 2/3 指
近膝处 9 指
膝盖骨
竖长 4 指
阔 9 指
胫 长(自膝下至踵上) 25 指 阔
中部 7 指
梢部(足颈) 42/3 指
踝骨“不露”, 纵广各 3 指 踝后边(揽筋) 阔 2 指
踵“盈满规园”,高(上下) 4 指 凸尖阔3 指
足掌“平满柔软滋润而色如丹砂”。
长(不包含脚趾) 12 指阔
生趾根处 6 指
足心 5 指
踵底 4 指
厚
里边 2 指
外边 1 指
足背“饱满如龟背”
生根处比踵生根处高 1/2 指 大趾长
肚面 2 指
旁边 3 指
背面 3 指
厚 11/2 指
二趾长与大指同
三趾长为二趾的 15/16 (即 17/8 指)。
四趾长为三趾的 7/8 (即 141/64 指,约为 12/3 指)
小趾长为四趾的7/8(即 1223/512 指,约为 14/9 指)
各趾的厚,从二趾起,随足掌以次渐薄,到小趾厚只1指。以上是造化身佛像的尺度。
报身像尺度亦如此,只顶髻不同,其尺度如下:
发攒高(包含肉髻在内)10 指
顶上直径22/3 指
肉髻上边直径31/3 指
顶尖宝庄严直径 2 指
座位厚10 指
座垫厚 2 指
以上是“造像量度经”所说佛像如法的尺度,至于造像不合量度的过失,“造像量度经续补”引“戒生大教王经”所说有下列几种:
1、口面(即人中根至颏尖)、头、胫 俱长(三者全犯为极恶,若犯一二种亦成大过,下同)
2、腮边、胸、胁 俱塌
3、额、鼻乳瓶 俱歪
4、脊旁、胯、股肉 俱平
5、顶盖、背光、座 俱小
6、眼、耳、鼻、嘴唇,额、颏,腮等处 不明或不正
7、反目急喘犹如惊动状
次又引“造像量度”所说:
1、眼、鼻、手指 俱短
2、腮边、胸、胁 俱塌
3、额、耳叶、胸(或作鼻) 俱狭窄
4、竖长与横阔 不相等
5、身体肢根中 有歪斜
6、鼻 塌
7、股根 瘐
8、圆处不圆,满处不满
9、小处 不合尺寸
10、有 拆断
11、有 裂痕
“续补”说造像犯了这些忌讳能感各种不祥的果报,实际上如果有了这些缺点,自然在像的庄严上也是大成问题的。
“造像量度经”汉文本所说尺度,与藏文本稍有出入,藏文本亦有异本。其余“佛说造像量度疏”、“绘画量度”、“造像量度”所说尺度复多异同。
“佛说造像量度疏”和“造像量度”有梵文本和英译。“绘画量度”有德文译本。本文仅据汉文本录出,读者欲详完其同异,请参考上列各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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